内地夫妇来澳游玩时拾获银包

并用银包内的现金购买食物

失主报案后治安警截获两人

以拾遗不报罪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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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老妇在台山某店铺外

拾获他人装有财物的环保袋

治安警接报后将其拘捕

两男女拾遗不报被捕

内地夫妇与子女游澳期间,在中区拾获一个银包据为己有,并将银包内的700澳门元现金用作购买食物。事主发现银包遗失,遍寻不获向治安警报案。警方根据天眼锁定疑人身份,于新马路附近截获涉案夫妇。

被捕内地夫妇丈夫姓赵及妻子姓陈,均为40多岁,以游客身份来澳。警方以拾遗不报罪名将两人移交检察院跟进。

治安警本月26日接获女事主报案,声称早前在约翰四世大马路某面包店遗失银包,折返寻找不果怀疑被人拾获,故向治安警报案,报称损失2,000澳门元现金、个人证件及银行卡。警方透过天眼发现事主离开店铺期间被人撞到,银包跌在地上未有发觉,未几有人经过将银包拾获。直至当日下午1时许,警方于新马路截获涉案夫妇,并在女疑人身上发现事主银包。

调查期间两人承认作案,声称拾获银包后与子女到大三巴一带购买食物,花掉银包内的700澳门元。经检查,属于事主的证件及银行卡仍在银包中。

女长者涉拾遗不报被捕

本地老妇涉拾遗不报被捕

一名本地老妇本月中旬在台山某店铺外,涉嫌拾获他人暂放店外一个载有财物的环保袋并据为己有。事主报案追究。治安警接报调查后,同月下旬拘捕涉案老妇,起回赃物。

被捕本地老妇80余岁,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遗不报”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本月18日,治安警接获一居民报案,指其当日将一部手拉车放置在菜园涌边街某店铺门外,并进店购物,随后离开时,发现原放置在手拉车内一个装有现金、银包及个人物品的环保袋不翼而飞,怀疑遭人拾获并据为己有,报警追究,报称损失1,000澳门元。

治安警经调查,透过“天眼”系统锁定一名涉案女子。同月21日,警员在关闸广场将其截获拘捕。经查问,有人供认拾获事主的环保袋并据为己有。警员随后在其住所起回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