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迅雷先生近日发布了《对资本市场“共识”的再思考:弱化融资功能就能强化投资功能?》一文,得出弱化A股市场融资功能并不能强化其投资功能,IPO恢复常态化利大于弊的结论。
(文章以下内容,黑体字是我不成熟的观点,敬请指正。)
我先声明,IPO恢复常态化,我是支持的,只要条件具备。别说IPO常态化,就是在火星上再开个股票交易所,我都没意见,只要那里的氧气足够多,只要火星上能种出土豆——这就是条件。
一个看似荒谬的结论,可能并不荒谬,也可能真的很荒谬。
如果它确实不荒谬,那么就特别需要严谨的推理和实证。如果使用了一些有漏洞的逻辑,就很容易得出让人无法信服的结果。比如,如果要证明地球是方的,而不是圆的,您得量出各个角的角度是直角,再证明感觉地球是圆的,纯粹是人类生理上的错觉。您不能说地球左边看看像是方的,右边看看像是方的,所以它就是方的。
一、李先生认为:IPO规模缩减似无助于A股趋稳。2022年前三季度。。。也就是说2024年以来,A股市场的融资功能已经大幅退化。。。。但在今年9月24日之前,A股的走势仍然比较弱,并没有因为融资规模的下降而改观。一个靠调节股票发行节奏来寻求市场稳定的股市,本质上就是市场各参与方不成熟的表现。
市场参与各方成不成熟,我不知道。但是李先生这个观点,肯定是不成熟的。
A股下跌的原因有很多,T+1交易制度,转融通,上市公司质量不高,高频量化,游资收割,宏观基本面,投资者的信心,过度宣传的负面影响。。。之前的文章,我写过太多了,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其中过量的IPO,只是其中之一。IPO放缓,只是解决了其中一个问题。再其他因素的叠加之下,市场的力量还是向下的,这说明市场的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不是仅仅暂缓IPO一项就能解决的。但这也不表示暂缓IPO,对股市没有积极影响。如果当时IPO不暂缓,2600点也挡不住,您信不信?
二、李先生还说:数据表明,2010年至今美股占比12.5%的650家公司合计创造约69万亿美元净财富(股价上涨收益+分红),占比87.5%的4540家公司合计创造净财富为0。如果把美股投资收益率的分布数据再往前追溯,发现1985年至今全部美股累计收益率平均数为3617.1%,但中位数仅1.1%。即美国目前共有5559家上市公司,过去(近)50年来有一半的公司(包括退市)几乎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尽管所有股票的平均回报率高达36倍。由此可见,美国所有上市公司的质量不见得比A股好。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这么看,而且您的这个结论也是违反直觉的。
举个例子:假设我在美国A公司工作,这家公司上市以后,没有分红,股价也是下跌的。您认为这家公司创造的财富是0。但是这家公司上市,不是为了卖公司,而是为了好好经营,尽管因为市场竞争激烈,结果不太成功。但是,他为我提供了一份工作,它是不是创造了社会效益?它发给我的工资,我买了英伟达,苹果,谷歌,赚了5万美元。请问我赚到的这5万美元财富,能不能把功劳划给A这家从来未分红的公司一点?
当然,A股的公司也可以这么算。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就算我们没遗漏任何变量,这也不好直接计算。最终还是要看正面因素与负面因素相互抵消之后,还剩下多少。但是,您就这么得出:美国所有上市公司的质量不见得比A股好,这一结论,有可能过于草率了。
我们不能忘记,A股中还有一大堆想卖公司的上市公司。咱就简单地想,既然咱们这些上市公司质量比美国的都高,那他为啥这么急着卖呢?美国的上市公司这么不好,他为什么不卖呢?
三,李先生还认为:作为新兴市场,相当一部分个人投资者喜欢听故事,不喜欢讲估值,导致很多中小市值公司交易非常活跃,估值水平长期居高不下。
我认为,不是某些个人投资者喜欢听故事,而是A股市场存在着大量游资的炒作行为。他们依托着A股永不退市的有利条件,在市场中经常诱导投资者做出不理性的判断。所以说,您说的上述观点,我不太方便同意。要不是有您这样一身正气的经济学人士及时提醒投资者,这市场还不一定乱成什么样呢。
四,李先生又认为:30多年来,A股市场始终没有出现成熟市场常见的新股发行难问题,长期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故恢复常态化IPO并不会对A股带来多少冲击。
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了。李先生有券商背景,应当熟知A股市场为什么发行不难。再大的盘子,再烂的业绩,也不影响高溢价发行。发行之后连续暴涨。当然了,大多数暴涨之后就是漫长的下跌。
我希望,新股市场发行不难,不是因为券商在发行与承销方面有小动作,不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协同上市公司一起造假,不是有某些资金利用规则优势,中签新股之后故意爆炒。
我不知道,这一年来,在证监会严查IPO申报材料的背景下,为什么有些上市公司一被查到,就撤回申请呢?但是我想知道,如果这些公司真的上市了,是会在市场的火眼金睛之下迅速暴跌,还是在市场的追捧之下依然暴涨呢?
五,李先生又说:注册制实际上是把上市公司的质量评估交给了投资者,这是一种进步。但如果让监管者来严把质量关,则实质上又回到了审批制或核准制。。。他呼吁,要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功能,提高市场的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注册制强调的是事中、事后监管,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是对市场参与者最好的警示和教育。
这么多地方不同意您的观点,我都不好意思了,我必须得同意您点什么。
既然我不同意您的论证过程,那么我就必须同意您的结论——毕竟现在只剩下结论了。
但是,恐怕我需要加上一些条件。
在法律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有力,投资环境公平的情况下,注册制是一种进步。但是如果这些方面略有瑕疵,那么可不可能出现上市公司造假上市的问题?谁来监督,谁有监督的动力?
所以,实行注册制,是有先决条件的:法律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有力,投资环境公平,理赔通道畅通。如果社会和市场完全具备了这个条件,那么我完全赞同IPO正常化。别说这些企业上市,就是马路上那些卖烤地瓜,蹦爆米花的,如果愿意,也可以上市——只要合规,只要他的股票能发行得出去,只要他有办法能得到市场的认可。
六、尾声
众所周知,经济学的第一课,就是讲资源是有限的,需要配置。所以,在制度略有缺陷的时候,配置的效率是不高的,所以千万要慎重。社会的资金,也要用在刀刃上。第二课,就是讲供给和需求决定价格。证券市场,影响股价的涨跌最直接的因素,就是某一段时间的供给和需求。不认同这一点,经济学这门学科就要被颠覆了。您最好手下留情。
证券市场不同于期货市场,它事关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把所有的期货市场都关了,也没什么大事,但股票市场就不行。所以,咱不能拿国家的前途冒险,也不能让投资者冒险。
再所以,在经过评估和压力测试之前,在妥善解决某些很明显的市场问题之前,现在就提出大量IPO的建议,最好能慎重一点。毕竟,万一股市再跌,那可真不好救了。您说,到时候大家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