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5月11道,投资者起诉飞乐音响(证券代码600651)索赔案件一审宣判,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飞乐音响赔偿315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23亿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以来的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判决。
据专业代理投资者维权的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杨泉军介绍:法院受理案件后,审查确定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持有至2018年4月12日收盘之后的投资者为权利人的范围。现在一审判决已经作出,符合前述条件但未能参加集体诉讼的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律师组织的起诉。按照起诉金额与判决金额相比,判决赔偿比例高达80%以上,远远高于预期。在本案的审理中“代表人的推选”、“专家组成的陪审团”、“专业机构的损失核定”、“信息化技术手段的应用”等都成为新鲜看点,审判方式和结果也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起到积极的示范意义。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系198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首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公司股票于1986年9月26日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证券业务部上柜交易。1990年12月19日转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沪市上市最早的老八股之一,俗称“小飞乐”。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飞乐音响在“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虚假记载,处罚后引发上述众多投资者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