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华阴市太华街道办屈家村(并村后,现在称“城郊村”)为解决部分农户居住条件拥挤状况,屈家村原村书记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为名义,收取部分农户每户4万元用于填埋村北垃圾坑,填平后再划部分区域给交钱村民作为宅基地。现在因划宅基地未上报华阴市政府,手续不全,国土部门认为该村私划宅基地属违法。
村民的钱已交且基本被用完,村民或将面临既无法合法的获取宅基地,所交费用也无法退回的窘境。
以租赁的名义给村民收费划宅基地
村民王女士介绍,因并村的缘故,以前的屈家村变成现在的城郊村,2016年底当时的屈家村村书记李江海为解决部分农户居住条件拥挤状况,经村两委会同意,决定让有需求的村民每户交费4万元,待村北侧的垃圾坑填埋完后,给交费村民划宅基地。填埋区域中还规划了一块区域是用于建设村广场,丰富村民业余活动。“村书记本意是好的,也是为民办事,交钱后给开了收据,并以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名义签了合同,因村里产红薯、黄花菜等作物,以后还可以在那片区域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两全其美。垃圾坑也很快被填埋。”
但2017年并村以后,此事出现了问题。当时城郊村村委会部分干部认为,此事不合规定,迟迟未进行后续工作。“大概2017年2月,我准备在填埋区域砌院子,结果被国土部门工作人员阻止了,称没手续不能盖,需村委会开具证明,但村委会并不愿出具任何证明,此事一直拖到现在无法解决,大家交的4万元难道就打了水漂?”
另一村民表示:“若此事无法实行下去,希望村委会能退这部分钱,毕竟都是血汗钱。但原村书记说,填埋垃圾坑已将费用基本用完,剩余的费用又用做了村里的其它支出,现在钱都不知道跟谁要?”
19日下午,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看到,交款事由为展区租赁费,金额为4万元,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而屈家村农副产品深加工、初加工发展租赁合同中约定,因屈家村南不靠山、北不靠路,东边距城区比较远,地又少,将村东北角废弃多年深6米左右的垃圾坑填埋,留足村广场使用外,剩余部分租赁给村民,租赁费为4万元,但并未明确写明租赁期限,合同后有村委会公章并签字。
原村书记:已跟上级汇报过未反对
对此,屈家村原村书记李江海表示,为解决改善部分村民居住条件拥挤状况和建设村广场,当时选定了村东北角废弃多年的垃圾坑,填埋后可作为村广场建设用地,同时又解决部分农户居住问题,还可让农户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带动村经济发展,此事也向太华路街道办汇报过,当时并没有人反对,然后就开始实施了。“当时约有八九户交了钱,这部分钱被用于填埋垃圾坑,填完后剩余了一部分,村委会又把剩余费用做了其它支出,这笔钱都有账目可查,最后账目都移交给了太华路街道办。”
李江海说:“现在城郊村村委会不认可此事,导致事情一直无法实行下去。钱都花出去了,已无法退还。”
“这件事是违规的,按华阴市规定划宅基地需要手续,目前这些村民都没正规手续,肯定是不行的。”城郊村另一村干部说。
华阴市国土局:私划宅基地属违法行为
那么,太华路街道办对此事是否知情呢,太华路街道办一杨姓负责人表示,此事未听说,但私划宅基地是违反华阴市相关规定的,这个政策已实施好多年。
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太华管理所一负责人表示,前两年国土部门曾派工作人员去该村执过法,不允许村民私建房屋,因并没有合规手续。按华阴市相关规定,村民想要获得新宅基地盖房,需先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等华阴市政府批复后才能建设,但该村这些村民并没有这些手续,村干部私划宅基地属违法行为。若按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占用土地也不行,这种情况也需要审批,目前看两个方式都是违规的,建议村民先向国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