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晚,郓城县公安局表示,司机当时要喝时农药被同行人打翻,目前,具体原因及情况警方还在调查中。

5月3日,郓城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称:

5月2日17时11分,郓城县110接到报警:在220国道交通治超检查站,一名货车司机疑饮农药。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将相关人员送往医院检查救治,同时对事件展开调查。

现初步查明,货车司机许某某因违规接受相关处罚后,声称要喝农药,并从货车上拿出一瓶液体(经查为敌敌畏农药)。

声称欲喝药者许某某,留院观察无任何异常。

接到有关部门报告后,郓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即成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纪委监委、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执法过程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5月1日,许某某驾驶车辆运输钢卷行至郓城境内,因挂车鲁A2T51(超)为大件运输专用车辆,按规定不允许进行普货运输,郓城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和《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5月2日对挂车鲁A2T51(超)所属济南市宏安物流有限公司实施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期间,许某某对询问笔录内容无异议,并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向许某某下达违法通知书,告知了其陈述申辩的权利。

经初步调查,郓城县交通运输局整个执法过程规范合规,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今后,郓城县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切实维护营运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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