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该男子自称执法人员威胁店主的行为,是否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北京首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尚响军律师表示,该男子先前并没有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要求店家免费拍照,只是在店家不能免费拍照后,恼羞成怒、宣泄情绪,随即吓唬店家。这属于事后吓唬,没有为了获利,一般的威胁恐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即可。但是需要注意,即使不考虑假冒执法人员的情节,威胁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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